2007年12月24日

坐公车受伤赔偿问题

坐公车时司机因紧急刹车而导致乘客受伤,乘客是否可以向公车公司或司机索赔?

公交车公司基于客运合同存在法定的保障责任。乘客可以要求公交公司承担违约责任。如果提起诉讼,属于违约之诉。根据合同法第三百零二条第一款的规定:承运 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,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、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。 法律依据:合同法
http://www.gdgs.gov.cn/cyfg/HTf.htm

第二百九十三条 客运合同自承运人向旅客交付客票时成立,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。

第三百零二条 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,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、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。

前款规定适用于按照规定免票、持优待票或者经承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。

法律依据二: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
http://www.mslv.net/rssh/Article_Show.asp?ArticleID=67

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,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,包括医疗费、误工费、护理费、交通费、住宿费、住院伙食补助费、必要的营养费,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。

........

第十九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、住院费等收款凭证,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。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,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。

医疗费的赔偿数额,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。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、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,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。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,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。

..........
 
« 笔记本无线上网速度快不快如何辨别发票真假 »

0 回复,0 引用: 坐公车受伤赔偿问题

添加回复

◎欢迎参与讨论,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、交流您的观点。